关于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换发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
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开展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换发试点的批复》(宁劳社函[2007]15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换发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办理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证书提交材料:
1、需换发《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交2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5张,其中4张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1张用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办理换证手续时,须携带考生《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见附件一)、《职业技能鉴定换证人员名册》(见附件二),其中将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基本模块考试成绩填入理论成绩,将专项模块考试成绩填入实操成绩,同时加盖各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印章。
3、提供考生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基本模块证书和专项模块证书复印件。基本模块证书和专项模块证书不在同一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获取的考生可到其中任一考试站办理换证手续。
4、报名录入器生成的考生信息数据。
二、换证程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向各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统一配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录入器。各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填报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及提交的换证材料,到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部办理证书审核打印手续,并由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生成《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颁发相应级别《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为确保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换发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各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要严格审查换证人员的资格条件,细致做好换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把换证试点工作做好做实。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